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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江碧水”到“法典护航”——长江江苏段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深化之路

  • 发布时间: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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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苏段,365公里通航里程,两岸10个港口中有8个亿吨大港,年进出港船舶超300万艘次,年港口吞吐量超30亿吨,以长江全线七分之一的通航里程贡献了70%的港口吞吐量。这里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江苏沿江近3200万人口饮用水源地,沿线分布42个取排水口。全球通航活跃度最高的江河海一体化水域,如何守住一江碧水?江苏海事人用七年探索,写下了自己的答案。

破局:从“随手排”到“扫码交”

船民老张跑了二十多年长江。他记得清楚,2019年以前,跑船的日子是另一番光景,“那时候生活污水都是直接通过处置装置排放,至于处理后达不达标,我们也不知道;送交垃圾要收钱,有时候旁边没人,甚至随手就扔到江里了,大家都这样,没人觉得不对。”

改变,从2019年开始。这一年,江苏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首创船舶污染物“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全覆盖,内河船舶免费生活污水接收、免费生活垃圾接收、免费锚泊、免费交通。长江江苏段运输船舶年均产生生活污水近30万立方米、生活垃圾近4000吨、含油类污染物近10万立方米,治理压力巨大。免费接收,彻底改变了船民千百年来随意处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习惯。

在南京长江汇兴隆洲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船民只需扫码、拍照、上传,即可完成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免费交付。老张第一次用的时候还不太相信:“真不要钱?”几次下来,他习惯了。如今,像兴隆洲这样的免费接收服务已在长江江苏段所有520个码头、36个锚地、29个临时停泊区和18个水上服务区实现全覆盖。

为保障机制落实到位,江苏海事局和各分支局成立“124”专班,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引导船舶形成先交污染物再装卸作业的习惯。成效立竿见影:2019年9月实现辖区全覆盖;10至12月,船舶生活污水、垃圾接收同比分别增长17.2倍、1.7倍;2022年比2019年分别增长26.1倍、6.7倍。到2025年,长江江苏段年均接收船舶水污染物已超40万立方米、123万艘次,船舶水污染物年接收量较实施前增长约20倍。

“一零两全四免费”一炮打响,但江苏海事人并未止步。在“一零两全四免费”基础上,江苏海事局拓展打造了“港航企业全动员、污染治理全覆盖、接收处置全落实、监管服务全链条”的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2026年上半年,辖区累计接收船舶水污染物17万立方米、51万艘次,船舶污染物合规处置率达99%。相关治理经验在部海事局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经验交流会上专题推介。

在镇江六圩河口,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之处,五艘趸船首尾相连,稳稳泊于江面,化身“近零碳水上社区”。“十多年前,水面时常有漂浮的塑料瓶、泡沫。”镇江海事局征润州海事处处长尚丙钦回忆。如今,整片水域清亮干净,不见漂浮垃圾。六圩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落实“一零两全四免费”标准,有记录以来已免费接收船舶垃圾157吨、生活污水23091立方米。

铸盾:法治保障与协同共治

船舶污染防治涉及多环节、多主体、多种污染物,是一项需要群策群力的系统性工程。如何让好的做法固定下来、推广开去?江苏海事局的答案是:立法立标。

2021年7月,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明确由江苏省牵头起草《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3月1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针对长江船舶污染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苏沪皖三地协同立法项目。条例将“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免费接收”“先送交污染物后作业”“直排管路铅封、盲断”等要求纳入其中,为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提供了法制保障。

条例的示范效应迅速显现。上海、安徽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分别于2023年3月、10月实施,重庆、湖北等地相继组织制定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并先后至江苏调研交流立法经验。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表示:“全力支持跨区域协同立法,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全国首部针对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示范带动安徽、湖北、重庆等地陆续发布相关法规,为长江流域船舶污染共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江苏海事局还积极与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沟通,推动出台《一零两全四免费服务规范》《长江江苏段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服务规范》等4个省级地方标准。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船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岸电使用、生态损害赔偿等被纳入法典规定。法典要求内河水域地方政府统筹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实现从水上到岸上的全链条闭环管理。这与“江苏模式”多年来探索的方向高度契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关于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的统一部署,江苏海事局对照法典规定,围绕立法依据,在岸电管理、船舶污染物排放罚则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推动《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完成修正,确保地方条例与上位法衔接统一。

法典的施行,也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更明确的法治依据。江苏海事局积极构建跨部门协同学法用法机制,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法典联学,围绕赔偿主体认定、磋商程序规范、修复效果评估等展开研讨,推动制度文件从“纸面”走向“实践”。目前累计办理海事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余件,其中5件获评省部级典型案例,办结长江干线首例“以碳代偿”赔偿案件,相关经验被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江苏海事局从合作机制、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应急协作等方面入手,助力解决流域性船舶污染防治法规体系不完善、政策不统一、信息化水平不均衡等瓶颈问题。在各方力量的积极推动下,长江江苏段船舶污染防治领域基本实现“一个系统”“一种模式”,相关经验向全国推广。在省内,江苏海事局联合生态环境、交通、住建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水上黑加油点专项整治,建筑垃圾船超载等违法行为下降约80%。2026年上半年,常态化开展船舶防污染现场巡查,查处涉污违法案件251起。

向绿:智慧监管赋能绿色转型

在长江江苏段,由桥基、艇载、无人机载和手持快速检测设备组成的船舶大气污染立体监测治理网络不断织密,实现辖区船舶尾气实时监测全覆盖。2022年6月,常熟海事局通过无人机挂载船舶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发现一艘航行中的违法船舶。“茂韵XX轮尾气硫含量监测值严重超标,请协助固定证据。”常熟、泰州、江阴三地海事紧密协作,成功通过“无人机尾气遥感初筛—执法人员上船燃油抽检”模式查处航行船舶燃油超标违法行为。江苏海事局在全国首创桥基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系统查实预警准确率约40%。

在智慧防污监管方面,江苏海事局基于“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自主开发建成集成覆盖船舶水污染物、岸电、船舶尾气的智能防污系统。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已在长江经济带九省两市全面推广应用,截至2026年6月底,信息系统注册用户超44万,长江经济带到港船舶注册率99%。岸电管理信息系统已在长江全线及内河水域港口码头全面运行。2026年上半年,辖区船舶使用岸电20万艘次,用电量3339万度,岸电“应用尽用”率保持在98%以上。

法典明确倡导绿色低碳智能航运,鼓励船舶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这为江苏海事局推动的岸电“应用尽用”和新能源船舶监管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支撑。智慧监管为精准治污提供了“千里眼”,也为绿色转型铺就了快车道。2026年上半年,江苏海事局在绿色转型领域多点突破。规范新能源船舶及燃料加注监管方面,摸排辖区165个船用能源加注站点并接入监管系统,全程监护新建LNG运输船气试作业,紧盯加注、残气回输等高风险环节。深度参与甲醇加注、电动船舶充换电规范研讨,出台并落实水上LNG、甲醇加注管理办法,配合上级编制长三角电动船舶充换电操作指南。

危化品船舶污染治理持续发力。江苏海事局推动制定洗舱奖补政策,牵头起草并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出台《江苏省长江水域危化品洗舱站运营补助办法(试行)》,累计发放洗舱补贴资金2361万元,大幅减轻洗舱站经营压力。奖补政策实施后,洗舱水接收量较补贴前增长75%,辖区五座洗舱站年均接收船舶洗舱水超3万立方米,相对奖补政策实施前增长约30%。

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长江江苏段船舶污染防治格局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初步实现了“以优质的免费服务引导船舶不需违规排污,以完善的联合监管制度促使船舶不能违规排污,以严厉的惩戒机制倒逼船舶不敢违规排污”,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船舶污染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2025年9月,江苏海事局船舶污染防治创新做法入选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典型案例。2026年4月,江苏海事局在部海事局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经验交流会上就长江江苏段“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机制实施经验和成效作专题经验分享。

“十五五”时期,江苏海事局明确在绿色航运生态保护等六个方面走在前列,将“打造现代绿色航运”列为十大任务之一。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表示,江苏海事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敢闯敢试、善作善为,以实干担当奋力书写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七年探索,一江碧水为证;法典施行,治理再启新程。从“一零两全四免费”到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从全国首部长江船舶污染地方性法规到覆盖长江经济带的智能防污系统,江苏海事人用敢闯敢试的勇气、善作善为的智慧、久久为功的坚守,在长江江苏段这片黄金水道上,书写了一份船舶污染防治的时代答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这份答卷正成为法典落地生根的生动注脚。

来源:中国水运网